香港金錢服務牌照
概念:香港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也稱香港海關牌照,是由香港海關總署金錢服務監理科依據2012年擬定的《打擊錢及資金籌集(金融機構)條例草案》制定并頒發的合規牌照,“經營者”是指在港經營貨幣兌換服務或匯款服務的個人或(企業)機構。
貨幣兌換服務是指在香港作為業務經營的貨幣兌換服務,但不包括附帶于主要業務的該等服務,例如在交易中接受外幣的零售業務或由管理酒店的人如此經營的、符合以下說明的服務:該服務在該酒店的處所經營,主要為方便入住該酒店的顧客;及包括該人以港元貨幣作兌換的購入非港元貨幣的交易。
匯款服務是指在香港作為業務經營的、提供以下一種或多于一種交易的服務:1、將金錢或安排將金錢送往香港以外地方;2、從香港以外地方或安排從香港以外地方收取金錢;3、安排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金錢。